文件類 |
文件含袋重量(如何計算重量?) |
快遞費用 |
0.5 KG |
NT 4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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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裹類 |
包裹含外箱重量(如何計算重量?) |
快遞費用 |
首重 0.5 KG |
NT 550 |
續重 每 0.5 KG |
NT 300 / 每0.5K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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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包裹重量在0.5~20.5公斤時依每0.5公斤計價;例5公斤包裹計算方式為,首重費用+ 續重費用*2* (5-0.5)
- 包裹重量在21公斤以上時使用大貨報價,運費以包裹總重量公斤*每公斤單價
- 以上不含兵險(貨物運輸戰爭保險)及燃油附加費,進口稅由收件人支付
- 離島價格另計(沖繩)。
- 國際原油價格波動大,以上價格若有臨時變動,網頁價格不及變動,依業務人員直接確認為準。
如何詢價及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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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將寄件資料如:貨品詳細名稱、寄件地址、寄件人、寄件人電話、英文收件地址及郵地區號、收件人或公司名稱、收件人電話、估計重量及外包裝大小等資料發信給服務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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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服務人員跟託運人確定運送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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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派專員到府取貨,填寫空運提單及收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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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安排派送事宜。
運送注意事項及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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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運送時效,提單須填寫完整中文資料,提供確實品名、數量、及金額等。因申報不實衍生之費用或責任,由寄件人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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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費以每0.5公斤為單位(不足者以0.5公斤計價)並依出貨內容分類,雙方對貨物分類有異議時,以本公司認定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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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物若有材積則算法為: (CM)長 X 寬 X 高 / 6000 算出來的材機重若比實際毛重還要重,則收材積重的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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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出貨前提供裝箱單( Packing List )及商業發票(Invoice),即可幫貴公司保險 / 貨物遺失,最高可賠償 100 %,保險費用為 : Invoice x 1.1 x 0.16 %,min (NTD 6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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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價目表僅適用於台灣出口件且台灣預付運費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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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報價不含營業稅,兵險及燃料費等其他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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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送包裹請隨貨附上商業發票(Invoice) 3份,1份正本2份副本。 文件皆須蓋公司大、小章及發票章。若為私人寄件則需在文件上簽名、蓋私人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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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包裹若是偏遠地區,需另外加收派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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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或包裹到件時間,通常在隔夜或下一個可能的工作日結束前。如有特急件,請直接 洽詢服務人員可代為安排立即收件及特急件航班派送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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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將您的貨件完好無損達目的地,請您在準備貨物包裝時注意如何包裝,封箱及黏貼標籤。( 請參考如何包裝貨件說明) 。
- 如需出口報單,每筆另加NT.600整
如何計算重量:
國際運送的重量計算方式為重量大者取實際公斤數,材積大者取材積換算出來的材積重量來計算。
材積重的計算方式:包裹之長(公分)*寬(公分)*高(公分)/6000=材積重量 。
例如運送一台筆記型電腦到日本,本機重為3.5公斤,裝箱後毛重為5.2公斤,箱子大小為50*40*20。材積重為 50*40*20/6000=6.7公斤,依 7公斤計。因材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,所以用材積重量7公斤計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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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貨方式說明:
1. 將商品裝箱,估量尺寸及重量。(實際運送外箱尺寸及重量,集貨倉庫收貨人員點收時將重新過磅,度量及再次確定產品類別)
2. 連絡業務窗口,確定託運價格。
3. 大台北地區,由本公司派專車至府上取貨,取貨時當場收費。
4. 非大台北外全台各縣市委派宅急便收貨或請自行寄件到集貨處,貨到後確定報價以ATM或信用卡付款。
如何簡單的詢價:
1. 請您簡單的寄封信給我們,內含請參考貨物運送詢價信範例。
2. 我們會依據您的取件地點,運送地區,貨品品名及重量來報價給你。
3. 回覆一封確認信給我們。
4. 本公司派專人取件及安排運送。
快遞禁運品
- 難以估算價值的有價證券及易丟失的貴重物品,如:提貨單、核銷單、護照、配額證、許可證、執照、私人證件、匯票、發票、本國或外國貨幣(現金)、金銀飾物、人造首飾、手機。
- 易燃易爆、腐蝕性、毒性、強酸鹼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品,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酒精(液體和固體)、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、農藥及其它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“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”中的化工產品。
- 各類烈性毒藥、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,如:砒霜、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海洛英、大麻等。
- 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,如:文物、武器、彈藥、仿真武器等。
- 含有反動、淫穢或有傷風化內容的報刊書籍、圖片、宣傳品、音像製品,影音光碟(VCD 、 DVD 、 LD)、電腦磁片及光碟等。
- 妨礙公共衛生的,如屍骨(包括已焚的屍骨)、未經硝制的獸皮、未經藥制的獸骨等。
- 動物、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。
- 難以辨認成分的白色粉末。
- 私人信函等。
航空禁運品
- 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,指在航空運輸中,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。 主要有以下幾類:
- 爆炸品:如煙花爆竹、起爆引信等;
- 氣體:如壓縮氣體、乾冰、滅火器、蓄氣筒 ( 無排放裝置,不能再充氣的 ) 、救生器 ( 可自動膨脹的 ) 等;
- 易燃液體:如油漆、汽油、酒精類、機油、樟腦油、發動機起動液、松節油、天拿水、膠水、香水等;
- 易燃固體:自燃物質,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,如活性碳、鈦粉、椰肉幹、蓖麻製品、橡膠碎屑、安全火柴 ( 盒擦的或片擦的 ) 、乾燥的白磷、乾燥的黃磷、鎂粉等;
-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:如高錳酸鉀;
- 毒性和傳染性物品:如農藥、鋰電池、催淚彈等;
- 放射性物質;
- 腐蝕品:如蓄電池、鹼性的電池液。
- 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、磁鋼等含強磁的製品。
- 任何藥品。
- 其他航空禁運品,如:粉末狀物品 ( 不論何種顏色 ) 、液體(不論使用何種包裝)、外包裝有危險標誌的貨品、沒有國家音像出版社證明的音像製品(含 CD 、 VCD )、刀具、榴蓮、帶氣火機、涉及“武器”和“槍支”概念的任何貨品(含玩具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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