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口時海運費用列表:以 FOB為貿易條件時,價格中並不含運費及保費;反之,以 CIF條件交易時,則需包括上述二項費用。
FOB |
CIF |
費用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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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FS(拆櫃費) |
NT$ 380/CBM(散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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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運費 |
由各地港口到台灣港口的海運費,依各家船公司的價格而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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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吊櫃費 |
NT$ 5600/20', 7000/40' (整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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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換單費(D/O Fee) |
NT$ 2500/B/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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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報關費 |
整裝貨櫃FCL: NT$ 3000/單, 每單2櫃以上,加收NT$ 500/櫃,如有急件費加收NT$ 500/單。
併裝貨櫃LCL: NT$ 2700/單, (100箱內,超出每箱收NT$ 2/箱)+RSD(倉租, NT$ 20/R/T/天, 重件貨收NT$ 55/T/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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貿易推廣費 |
CIF貨價(貨價+運費+保險費)之萬分之4(低於NT$ 100, 免收) , 詳情可上國際貿易局查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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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查驗費 |
NT$ 4500-5000/20', 7500-8000/40'/40'HC, 依實際發生, 實報實銷(以報單為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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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稅 |
依實際品名及貨價而定,詳細資料可上關稅總局網站作查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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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稅 |
完稅後價值之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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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島內運費 |
到門之卡車或拖車費,依實際貨量及到達地點而定, 以下為參考價
卡車費 |
基隆到台北,小發財車,可載80材或600公斤.一趟 800元 |
基隆到台北,3.5噸貨車可載200材或1,500公斤,一趟1,300元 |
拖車費 |
基隆到三重,4,500元 |
基隆到林口,4,700元 |
基隆到桃園,5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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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放費 |
一般由出貨人負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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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時的其他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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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貨物通關時,可能應繳之稅費有 : 關稅、貨物稅、營業稅、推廣貿易服務費、菸酒稅、健康福利捐、規費、滯報費、滯納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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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關稅:完稅價格 (DPV)*關稅稅率。 何謂完稅價格 (DPV) 請參考“ 關稅法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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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物稅:(完稅價格+關稅+菸酒稅)*貨物稅率。那些物品需繳納貨物稅,請參考“ 貨物稅條例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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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:(完稅價格+關稅+貨物稅或菸酒稅)*5%。 (點這裡查看詳情)
-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以外及超過台幣 2 0,000 元之物品需另徵5%營業稅
- 廠商 ( 營業人 ) 及個人進口物品需另徵5%營業稅,黃金條塊免徵營業稅
- 其他相關免徵營業稅請參考“ 營業稅法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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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貿易服務費:完稅價格 (DPV) * 0.04 %。(100 元以下免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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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酒稅 : (點這裡查看詳情)
- 菸的菸酒稅=每條(200支) 118 元。
- 雪茄的菸酒稅= 590 元 / 公斤。
- 菸絲的菸酒稅= 590 元 / 公斤。
- 蒸餾酒的菸酒稅: ( 含威士忌、白蘭地 ) = 185 元/公升。
- 米酒= 91 年起 150 元 / 公升、 92 年起 185 元 / 公升。
- 釀造酒=按酒精成份每公升每度 7 元;啤酒= 26 元/公升。
- 再製酒 = 酒精成份低於 20 度者每公升每度 7 元,酒精成份高於 20 度者 185 元 / 公升。
- 料理酒 22 元 / 公升。 ( 詳見 “菸酒稅法”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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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福利捐 :菸每條(200支) =100 元;雪茄和菸絲 500 元 / 公斤。 (詳見 “菸酒稅法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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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費:海關對特別事物之特別服務時,需另徵規費,如:監視費、押運費(詳見 “ 海關徵收規費規則 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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滯報費:200 元*滯報日數。(貨物進口後超過15日未報關者,需繳納滯報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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滯納金:應納稅額*滯納日數*0.05%。(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之日起超過14日未繳納者,需繳納滯納金)。
本公司可提供換櫃及代貼標籤再出口的服務,費用依實際需求另議。
海運運費範例:(運費因原油價格波動大,經常調整,以下運費僅供參考)
由大陸福州進口一個40呎貨櫃的EVA材質一體成型涼鞋到台灣,所需費用如下
海運費 |
福州江陰港到基隆港 USD 620/40'HQ |
台灣THC |
NTD 7,000/40'HQ |
台灣文件費 |
NTD 1,650/PER SHPT |
台灣報關費 |
NTD 3,500/PER 40'HQ |
海關查驗費 |
約NTD 7,000 - NTD8,000 (如有發生,實報實銷) |
關稅 |
稅則是64029900246, 稅率43.45%, 根據報關行的經驗說每雙要報價約NTD30 X 43.45% = NTD13(每雙的關稅) |
台灣拖車費 |
基隆到南港 NTD 4,000 |
其他費用 |
貿易推廣費,增值稅視貨值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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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進口文件無誤、完成開狀、贖單,擔保提貨等手續,如需更改提單資料需船到前通知船公司更正,以免受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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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船隻進口後代貨主向船公司繳交相關費用換取小提單(Delivery Order),作為提貨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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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報關資料整理再詳核,繕打報單EDI通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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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放行後,出稅單,繳稅,繳倉租,放行,赴貨櫃場完成提貨手續。
代碼 |
進口報單 |
代碼 |
進口報單 |
代碼 |
進口報單 |
G1 |
外貨進口 |
D2 |
保稅貨出倉進口 |
E1 |
國外輸入加工區 |
G2 |
本地補稅案件 |
D6 |
保稅貨運國內他港口保稅倉庫 |
E4 |
加工區售予記帳廠再加工出口 |
G7 |
國貨復進口 |
D7 |
保稅倉庫售與加工區或科園區 |
E5 |
加工區輸出貨復進口 |
B3 |
保稅廠售與記帳廠再加工出口 |
D8 |
外貨進保稅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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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6 |
保稅廠輸入原料 |
P3 |
科園區售與記帳廠再加工出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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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7 |
保稅倉售與保稅廠 |
P4 |
國外輸入科園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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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詳細 貨品清單、商業發票、預計進口時間及出貨地址(港)及到貨地址(港),並 連絡業務窗口,確定國際運費價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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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將商品運送到出貨港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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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品運到目地港口時,將通知收貨人到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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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關完畢,安排到府運送。
香港的EU貿易公司,在台灣有十家固定的供應商,分佈於台灣各地,這些供應商都有外銷牌照。EU貿易公司每月都會向台灣供應商訂購1~2次的貨品,目前EU貿易公司下訂後,各家供應商自行安排出口及海運事宜,貨品到香港後再各批去清關及取貨,因此EU公司在貨品取得的成本相對比較高。兩岸通國際海運公司針對此一狀況,提供EU貿易公司以下的優化建議。若貿易條款是 FOB,十家供應商都有外銷牌照,可各自送貨進"出口海關監管倉"(如需本公司安排收貨也可以,依貨量及地址分別報價),各自進倉各自報關(也可由我公司代為報關),香港集中一筆放單給EU貿易公司。如貿易條款是 EX WORK(工廠交貨價),則可集中報關(僅收取一筆報關費),香港一筆單交貨,以節省香港的換單費。若是分開出貨,相關費用就節省不了。如此操作便可省去回香港的多重文件及運輸費用,如二個供應商以上之出貨時間相近,可依出貨人指定時間為準,個別出運以節省時間或是集中到同一班船上,再合併提單,以節省費用。
材積計算方式:
一材 = 1 Cuft (1 Cubic Feet 立方呎) = 長 x 寬 x 高(公分)x 0.0000353 , 1 立方米(Cubic Meter)等於35.315 Cuft(立方呎),一般來說一個20呎櫃約可裝25個CBM,40呎櫃約可裝52個CBM。
如何簡單的詢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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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您簡單的寄封信給我們
,內含商品詳細品名,重量,材積,預計進口時間,兩地聯絡人/電話/詳細地址或港口名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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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們查明各家船公司的最新運費及船期後,我們會報價給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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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決定委託我們服務時,請填寫傳真或發一封確認信給我們,以便專人跟進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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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箱時請務必在紙箱上編號,並另外列一張裝箱明細表(註明箱號、貨品名稱、每一箱物品數量、重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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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在裝箱時,儘可能將同一類物品裝在同一紙箱,為求出口清單的整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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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送費用相同的貨品可打包在一起 。不同類別產品請勿混裝,否則海關將以最高價(稅)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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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設備機具請以條狀木箱釘製,以便海關查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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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各地常下大雨、貨物於內陸派送時容易受潮。故出貨時請客戶自行於紙(木)箱內外用透明塑膠袋做好防水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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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碎物品請自行加強包裝並於外箱貼上紅色易碎品貼紙識別。以免發生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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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箱尺寸請勿過大或單薄,依實際人工搬運時不會破底,在貨櫃內推疊存放不會壓毀作為參考。
進出口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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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貨物為檢疫貨品或危險品,請務必事先通報。 以免危損其他貨物及負擔因此所產之損害責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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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進出貨物, 請投保 貨物保險 ,投保範圍應為門到門(出貨工廠到倉庫),如你沒有熟悉的保險公司,我們可代向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投保。保險費率請參考以下: 香港航線:0.06%;新加坡/日本航線:0.08%;美國航線:0.1%;大陸航線:0.12%(易碎品為0.2%) ,如有變動依保險公司實際價格為準,詳情請聯絡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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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因貨物性質導致貨櫃內部產生污染,託運人應要求受貨人清洗貨櫃,將空櫃立即交還給船公司﹔受貨人若拒絕處理,託運人即應負完全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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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提單申請電放(Telex Release) ,只接受書面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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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至中國大陸地區之貨物 , 嘜頭請不要做 R.O.C.(Republic of China)之標誌或圖樣。貨櫃不准夾帶未申報之物品,否則 , 因貨証不符所造成之一切經濟損失,需由定艙人、託運人負完全責任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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輸往如下各國(紐西蘭 / 印度 / 智利 / 澳洲 / 土耳其 / 南非 / 歐盟 / 菲律賓 / 南韓 / 美國 / 加拿大 / 哥倫比亞 / 中國大陸/墨西哥)貨品 , 如有木材製品或包裝 ( 如棧板 / 木箱 / 支撐架 ),需按規定作 燻蒸熱處理 (ISPM15 標準 ),處理後要在木材上印 IPPC 標誌 (檢疫戮章 ), 如未遵守規定之出口貨,卸貨港將退回原裝貨港,所有費用將由貨主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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